[]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8]51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4
实施时间: 2008-9-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4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7号)转发给你们。对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跨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2008〕143号规定实行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其总机构不向分支机构提供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导致分支机构无法正常就地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国税函〔2008〕747号规定处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青海瑞鹏宠物 青财税字[2023] 2023/4/6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 甬国税发[2008] 2008/7/7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 赣国税函[2006] 2006/12/3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汇总纳税 2022/12/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粤国税函[2004] 2004/12/8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 深地税发[2008] 2008/4/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 深地税发[2009] 2009/5/15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 赣国税函[2005] 2005/1/1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 国家税务总局江 2019/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汇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