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分支机构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8]36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20
实施时间: 2008-10-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49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调整后的纳入增值税汇总核算的1191户分支机构(详见附件)名单印发给你们,有关管理问题仍按省局赣国税发〔2007〕79号文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分支机构名单(略)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 深地税发[2008] 2008/4/2
关于调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 国税函[2007]11 2007/11/23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 赣国税函[2006] 2006/10/9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2009/1/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鲁国税函[2008] 2008/3/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粤国税发[2008] 2008/4/17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款分 青国税函[2012] 2012/10/1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本市汇总纳 沪国税所[2012] 2012/3/7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穗国税发[2009] 2009/7/16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青国税发[2008] 200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