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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我市2008年第三季度审核认定福利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08]34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17
实施时间: 2008-10-17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62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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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报送我市2008年第三季度审核认定福利企业名单的函》(穗福管函[2008]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贯彻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建设“首善之区”决定的精神,做好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的宣传、落实,以及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的相关信息资料保存工作。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报送我市2008年第三季度审核认定福利企业名单的函
  2008年10月13日 穗福管函[2008]12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我市2008年第三季度符合福利企业资格的名单上报,我中心已按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程序对企业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我市符合福利企业资格的企业有42间,请贵局按有关规定为福利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
  专此函达,请予办理。

  附件:福利企业名单

  广州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服务中心
修正:
附件暂未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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