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批备案名单的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8]47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24
实施时间: 2008-9-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70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梅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贸函〔2008〕1498号)转发给你局。省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贸委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贸函〔2008〕1498号
  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批共1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批)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批)

序号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市场名称

市场地址

邮编

法人

电话

传真

1

梅州市金宝来旧机动车交易中心

梅州市金宝来二手车交易市场

梅州市梅江区城北环市北路运兴市场

514071

王素珍

0753-2317812

0753-2317812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16] 2016/11/8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国家税 粤工商联字[200 2009/10/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公安厅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 豫国税发[2005] 2005/9/28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委托代征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18/7/5
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 商贸函[2019]16 2019/4/2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 粤国税函[2009] 2009/3/3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 黑国税函[2005] 2005/9/5
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 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的通知 商建字[2016]8号 2016/6/8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 川国税函[2005] 2005/10/1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通知 湖国税征[2005] 20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