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增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8]20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14
实施时间: 2008-8-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4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增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2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请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并按此价格进行公示。
  二、请持本通知到市、区县发改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此项收费收入按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
  三、经与市发改委联系确认《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卷式票(编码l270030035)编码有误,正确的编码应为:127003035,请各局在办理《收费许可证》时按正确的编码进行确认。
  二○○八年 八月十四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增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
  京发改〔2008〕1256号
  市地税局:
  你局《关于确定新增普通专用发票销售价格的函》(京地税函〔2008〕98号)收悉。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111号)有关规定,现将你局新增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工本费标准函复如
  一、工本费标准
  《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卷式票(编码l270030035),每卷22元(200份/卷)。
  《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工商银行自助式一联票(编码l27003036),每包l50元(1000份/包);
  二、请市、区县地方税务局持本函到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监制)的收费票据。此项收费收入按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
  三、请按有关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公众监督。
  四、本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复函。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北京市集贸市场专用发票》的 京国税发[2006] 2006/7/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协查《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的 京国税函[2006] 2006/4/13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印制全省 粤地税函[2007] 2007/12/7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深地税发[2001] 2001/5/3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保险业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皖地税[2000]30 2001/1/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中国保监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 内地税发[2001] 2001/8/3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 京地税奥[2007] 2007/4/1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 2004/1/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开专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琼国税函[2005] 2005/9/5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黑地税函[2007]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