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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暂停批设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8]75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9-12
实施时间: 2008-9-12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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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保监局:
  营销服务部是保险公司对营销员进行培训和管理,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2002年,为了规范当时的农村保险代办站和营销职场等大量服务网点,解决营销服务部办理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问题,保监会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布了《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对维护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和经营环境的变化,营销服务部的设立宗旨和职能作用已产生较大变化,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职能扩大化、层级不清晰等问题。
  随着《保险法》的修订,我会拟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分支机构的批设要求和审批程序进行修改完善,将营销服务部的设立和管理纳入《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一并规范,并对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加强监管,明确各类机构的职能定位。在新的规定出台前,我会将暂停批准保险公司设立新的营销服务部。请各保监局严格执行,并对辖区内已设营销服务部加强监管。
  特此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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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废止令 中国保险监督管 2009/10/1
关于执行《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02]25 2002/3/1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保监会国家工商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