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函[2008]10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7
实施时间: 2008-7-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577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按《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实际利润额”时,在减除不征税收入的同时,其相对应的费用支出,亦应作减除处理。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七月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 粤国税函[2005] 2005/6/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内蒙古自治区地 2018/4/1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阴澄东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 苏国税函[2006] 2006/7/14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 深地税发[2007] 2007/1/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 苏国税发[2005] 2005/3/29
江苏省财政厅税政法制处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 苏财税法函[200 2009/12/2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优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5/12/31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 吉国税发[2006] 2006/9/3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瀚宇博德科技[江阴]有限公司追加投 苏国税函[2007] 2007/1/1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办理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