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登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免收工本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8]25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2
实施时间: 2008-8-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65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免收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林业局大连市海 大财农[2010]48 2010/5/28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关 渝农发[2024]79 2024/5/23
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农[2022]58号 2023/1/1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湖北省农民专业 鄂财函[2023]16 2023/11/10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 财办资[2019]29 2019/7/1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财会[2008]9号 2008/8/12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60号建 2025/5/26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 陕财办会[2008] 2008/10/13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 黑国税发[2009] 2009/1/4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8] 20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