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影响地方财政收入有关账务处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预[2005]3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3-11
实施时间: 2005-3-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547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资金的通知》(财预〔2005〕37号)和《关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湘财预〔2004〕94号)精神,对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以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报关出口货物发生的“免、抵”增值税税额,截止2003年12月31日尚未办理调库的,一律不再办理调库。由此影响市州财政的收入,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并通过省与市州年终结算办理。请各市州财政局及时提供相关结算依据。
  此项资金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1.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增设2004年“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项目,与地方本级收入并列;2.在地方年终滚存结余项下,增设“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结余”和“其中,市(州、县、区)本级”两个项目,用于反映“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资金中尚未动用的部分;3.“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作为“中央财政应拨地方财政款”列入中央与地方两级财政资金结算。
  以后年度归还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影响地方收入的账务处理,照此办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2/8/6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转发国家税务 辽国税函[2007] 2007/1/22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8/5/1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集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建议的通知 厦财税[2014]20 2014/7/30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退 2007/6/1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填报出口退[免]税预测表的紧急通知 2012/6/7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 2022/9/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4 2015/10/30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1C版 2021/7/3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工 豫国税发[2008] 2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