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06]5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6-12-3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7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人均已赚净保费、人均营业利润和人均利润等经济效益情况,核定该公司2005年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总额为29.9亿元,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从2006年起,该公司以上一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限额为基数,按照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包括利润和所得税增长)、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确定当年工资税前扣除限额。
  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 2006/11/2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 鲁地税发[2006] 2006/9/22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计税工资问 湘地税函[2006] 2006/1/1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私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及有 沪地税四[1995] 1995/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调整有 赣国税发[2006] 2006/10/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05]60 2005/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建帐户费用扣除标准、计税 大地税发[2000] 2000/1/1
关于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 财税[2003]209号 2003/9/18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市内资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扣 青地税发[2004] 200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