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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进[2008]2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2
实施时间: 2008-6-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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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了帮助各税务分局更好地开展退(免)税评估工作,市局在2007年8月制发了《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业务操作提示(试行)》,供各分局参照运用。经过各分局近一年的实际操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经过修订完善,市局制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下半年起在退(免)税评估工作中正式试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
  2.各类分析表。
相关附件:
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doc    
各类分析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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