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进[2008]2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2
实施时间: 2008-6-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7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了帮助各税务分局更好地开展退(免)税评估工作,市局在2007年8月制发了《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业务操作提示(试行)》,供各分局参照运用。经过各分局近一年的实际操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经过修订完善,市局制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下半年起在退(免)税评估工作中正式试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
  2.各类分析表。
相关附件:
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估方法(试行).doc    
各类分析表.rar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 赣国税发[2007] 2007/9/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青国税发[2008] 2008/1/30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企业退[免]税分类管理指 鲁国税函[2013] 2013/12/6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考评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 鲁国税函[2003] 2003/12/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口岸电 沪国税进[2003] 2003/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国 2010/12/3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广东省潮汕地 鲁国税函[2001] 2001/12/17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出口货物“免、抵、退 鲁国税发[2002] 2002/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 沪国税进[2006] 2006/10/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珠海市红湖消声器有限公司出口退[免 粤国税函[2013] 201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