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便字[2008]32号
发文部门: 交通部
发文时间: 2008-5-4
实施时间: 2008-5-4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7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财〔2008〕105号)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财〔2008〕106号)要求,为做好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管财〔2008〕105号、106号文件(我司已将其刊登在交通部财会网站http://www.moc.gov.cn/zizhan/siju/caiwusi/上)要求,安排好有关人员的培训,妥善处理好培训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二、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自行组织报名工作,并参加相关内容的培训。
  三、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我司继续委托中国交通会计学会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并举办培训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中国交通会计学会(联系电话:64961523 64960215 )另行通知。
  交通部财务司(章)
  二00八年五月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黑财会[2021]15 2021/3/17
关于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通知 会协[2006]63号 2007/1/1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继续教育结束工作 2018/11/8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 豫会协[2010]22 2010/4/19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甬财政会[2010] 2010/2/1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湘财会[2011]22 2011/11/2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 豫会协[2022]21 2022/4/19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继续教 湘评协[2022]7号 2022/5/23
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税务师继续教育管 2023/10/1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 202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