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6]10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9
实施时间: 2006-8-9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52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有关事项,我局已下发厦国税函〔2004〕116号文予以明确,现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厦农〔2006〕73号文申请,同意增加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作为厦门市饲料质量检测机构。请知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京国税[2000]10 2000/6/22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贵德县饲料股份合作公司饲料产品免 青国税函[2004] 2004/1/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9] 2009/2/27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圳市饲料产品检测及免 深国税发[2005] 2005/3/29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饲料生产企业免征增值 渝国税发[2004] 2004/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 津国税流[2003] 2004/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 豫国税发[2001] 2001/8/22
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 国税发[2000]93 2000/5/22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正大畜牧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 琼国税函[2003] 2003/10/2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 沪国税流[2003] 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