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国资管理 > 地方国资 > 福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金融类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金[2006]1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4-15
实施时间: 2006-4-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57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金[2006]9号)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地方金融类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防止金融国有资产流失,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地市各级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金融类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明确相应的职能处(科)室,切实履行对辖区内金融类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实现保值增值。
  二、地市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制定、执行规范的金融类国有资产监管内部工作程序,摸清当地金融类国有资产底数,并做好各项具体监管工作。及时汇总、分析所辖金融类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数据和资料,并上报省财政厅。
  三、地市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结合现行有关规章制度及实际情况,加强对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涉及当地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向省财政厅反映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思路。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县[自治 2013/11/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 渝办发[2006]22 2006/9/15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 沪财资[2024]14 2024/8/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 沪财教[2014]14 2014/5/4
沈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017/3/6
关于做好2015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监督检查工 财办金[2016]52 2016/3/30
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 卫办规财函[200 2009/10/19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 深财资规[2011] 2011/12/28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 财资[2017]3号 2017/1/12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闽财资[2017]4号 2017/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