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黄金河南公司提取2007年度管理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8]17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8
实施时间: 2008-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6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黄金河南公司《关于中国黄金河南公司所属企业上交管理费允许税前列支的请示》(豫黄资财[2007]157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审核,同意该公司在2007年度向所属单位提取管理费205万元,年终如有节余,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007年度管理费提取和支出分别按附件1、2执行。

  附件:1.2007年度提取管理费明细表
     2.2007年度管理费支出明细表
     二○○八年一月八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级农村信用 粤国税函[2001] 2001/7/1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提取20 渝国税函[2003] 2003/9/2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吉林图们铁路分局多经分处提取2000 吉国税函[2001] 2001/6/5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所属在鄂企业 鄂国税函[2002] 2002/3/5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所属企业管 陕国税函[2002] 2002/12/26
关于委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广东发展银行提取管理费问 国税函[2002]72 2002/1/21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国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 嘉财建[2006]43 2006/2/15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管理 皖地税函[2000] 2000/6/1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省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管理费税 皖国税函[2003] 2003/11/8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管理的 鲁地税二字[199 199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