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所便函[2007]11 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11
实施时间: 2007-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53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筑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最低应税所得率由5%调整为8%,本通知自《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执行标准的通知》(青国税发[2007]88号)下发之日起执行,已按5%核定的企业需做调整。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 2019/1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国税发[2005] 2005/1/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 厦国税函[2008] 2008/1/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2012/6/1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旧房 国家税务总局陕 2022/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 厦地税函[2002] 2002/9/28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问题的 琼国税发[2002] 2002/11/18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 广州市国家税务 2012/2/15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 津国税所[2000] 2000/7/5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 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