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2]46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26
实施时间: 2002-9-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40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近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实行一本帐管理后税金缴纳有关问题的请示》(鲁人保发[2002]199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的规定和各市局核实情况,经研究,现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辖各市级分公司所属非独立核算、不具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县级支公司(含相当于县级支公司的办事处、营业部,名单附后),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经批准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年度内,可不再作为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管理,不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纳税申报和管理上划到市级分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辖各市级分公司所属上述支公司之外的分支机构以及上述支公司因改变会计核算办法而变为独立核算单位的,仍按有关规定就地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管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 保监发[2017]66 2017/9/11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 深证上[2024]11 2024/12/20
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7 1994/1/1
关于认真做好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03]110号 2003/9/17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后有关税务问题的通 国税函[2004]85 2004/6/11
关于保险外汇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02]85号 2002/9/3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会令2004第 2004/11/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 桂政办发[2005] 2005/7/2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 桂政办发[2006] 2006/8/3
军人保险法 主席令第56号 20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