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2]18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2
实施时间: 2002-12-12
失效时间: 2013-11-1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0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15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对于2002年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的退免税,我省在执行上有的采取了先征后退办法,有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但都要求对有关视同自产货物的货源及征税情况进行核实。因此,对于2002年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的退免税,各地可仍按原来的规定执行,一般不再进行调整;对2003年1月1日起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一律按照总局文件规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14
实施时间:2013-11-14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 青国税发[2002] 2002/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指标评 沪国税进[2008] 2008/6/2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企业出口单证传递 鲁国税发[2002] 2002/7/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 皖国税发[2006] 2006/7/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货 鲁国税函[2003] 2003/12/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 鲁国税发[2004] 2004/3/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沪国税进[2006] 2006/9/27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促进食品农产 豫政办[2016]81 2016/5/26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 云国税发[2004] 2004/1/1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 辽宁省国家税务 201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