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国家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藏国税函[2006]38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17
实施时间: 2006-4-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44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国家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326号)的规定,对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以内的部分或者未超过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 赣国税函[2007] 2007/4/6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 吉财公告[2024] 2024/12/3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4] 2004/3/2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桂财税[2023]26 2023/12/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 京国税函[2002] 2002/3/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市分行2005年度呆 粤国税函[2005] 2005/6/6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 粤地税发[2005] 2005/11/17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 冀地税函[2005] 2005/3/22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 2022/4/7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辽财预[2006]45 200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