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藏国税函[2006]56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2
实施时间: 2006-6-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50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通知》中涉及的地方税务部门,在我区统一为国家税务局。
  二、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
  三、《通知》第四条涉及的“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应按照《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国税发[2005]91号)第二条以及《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藏国税发[2005]98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 浙地税发[2006] 2006/7/3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 沪地税一[1999] 1999/12/3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住房营业税问题的 厦地税函[2009] 2009/8/27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本 沪府发[2013]57 2013/7/3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税收政策的通知 厦地税发[2009] 2010/1/1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住房保障相关数据的通知 吉安居办[2012] 2012/3/16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西 藏政办发[2007] 2007/3/7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征管中住房认定问 琼地税函[2009] 2009/2/9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 云地税一字[200 200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