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元载国际港口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7]26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17
实施时间: 2007-9-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56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建元载国际港口有限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榕国税发〔2007〕50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元载国际港口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国税函〔2007〕933号),同意福建元载国际港口有限公司从事港口的建设、经营取得的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适用企 苏国税函[2005] 2005/10/1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 粤国税函[2007] 2007/4/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联新[开平]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适用 粤国税函[2006] 2006/8/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宜兴华润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 苏国税函[2007] 2007/3/2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徐州坝山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 苏国税函[2007] 2007/12/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美铝[昆山]铝业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 苏国税函[2007] 2007/6/2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适用企业 苏国税函[2005] 2005/4/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 苏国税函[2007] 2007/6/25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广佳环保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 粤国税函[2004] 2004/1/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州钜立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适用企 闽国税函[2007] 200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