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小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7]40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9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9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个人小额提供劳务申请代开发票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的小额标准从原来的500元—2,000元调整为2,000元—50,000元/份(含本数),具体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门前代开发票推行免填单业务的 穗地税函[2010] 2010/11/15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 衢地税发[2007] 2007/1/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代开一体票个人所得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5/10/15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代开发票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8/3/7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61号 2025/8/7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 2025/10/1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 穗地税函[2007] 2007/7/16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代开发票征收管理的通 宁地税发[2001] 2001/11/14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 豫地税函[2017] 2017/11/10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黑 20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