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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临岗公路、益阳至沅江一级公路和白沙大桥收取通行费使用地税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4]21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31
实施时间: 2004-12-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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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临岗公路设立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批复》(湘政办函[2004]17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让益阳至沅江一级公路和白沙大桥经营权问题的批复》(湘政办函[2004]203号)文件规定,临岗公路、益阳至沅江一级公路和白沙大桥收费均属经营性收费,从2005年1月20日起,一律使用省地税局监制的过路、过桥收费发票,不得使用其他票据收取过路、过桥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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