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商报和经济导报广告收入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0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2
实施时间: 2007-3-2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4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商报和经济导报广告收入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商报和经济导报广告收入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香港商报和经济导报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办事处承揽广告业务的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香港商报和经济导报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办事处承揽广告业务后,凡属广告的设计、制作、印刷和发布均在香港完成的,对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办事处承揽广告业务取得的广告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销售安居工程住宅征收营业税问题的 辽地税函[2004] 2004/4/28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邮政局转发《财政部 黔财税[2006]17 2006/6/19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一字[200 2005/10/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销售房改房营业税政策问题的批 浙地税函[2006] 2006/10/20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 辽财预[2005]38 2005/9/29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输电线工程计税营业额中允许扣除的 皖地税函[2006] 2006/10/2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保险营销员营业税起征点 内地税字[2006] 2007/1/1
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9/18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川地税发[2003] 2003/1/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市高尔夫球场取得收入征收营业 津地税流[2002] 20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