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6]8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6
实施时间: 2006-12-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7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6] 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6] 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经研究,现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 2月3 1日止,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凡纳入部门预算或作为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暂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既不纳入部门预算又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以及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应依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江证券有限责 苏国税函[2007] 2007/1/24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 大地税函[2008] 2008/4/15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政策问题的 豫地税函[2005] 2005/12/2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地税发[2009] 2008/1/1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 珠国税发[2006] 2006/4/14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 金市地税政[200 2000/12/1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平泉杨树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减征20 冀地税函[2004] 2004/12/30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重组后有 云国税函[2002] 2002/10/28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 甬国税发[2008] 2008/7/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粤国税函[2004] 200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