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票证使用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7]42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10
实施时间: 2007-5-10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683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针对部份市、县国家税务局提出的新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上线后是否可使用旧版的四联税收通用完税证[(20001)桂国完]的问题。现予以明确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后会统核算和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部分税收票证尺寸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6〕421号)精神,我区使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后,统一启用一式四联的《税收通用完税证》,旧版四联税收通用完税证[(20001)桂国完]仍可继续使用。现存旧版票证用完后,必须使用统一规格的票证。各地在使用旧版的四联税收通用完税证时,要提前做好票证套打格式的设置工作,以保证票证的正常使用。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皖国税发[2005] 2005/12/12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设有固 云国税函[2005] 2005/11/22
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15]104号 2015/10/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有 大国税函[2009] 2009/8/1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计 大国税函[2006] 2006/12/1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4/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转发 苏国税发[2009] 2009/10/21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20/5/1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1批]、《享受车船税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2/17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交通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 云国税发[2001] 200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