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19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9
实施时间: 2007-5-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65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新的纳税申报表使用以及电子申报软件推广首个汇算清缴年度。由于纳税人对新申报表的填报要求以及电子申报软件操作掌握程度不一,部分纳税人报送的电子申报数据未能一次性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的校验,需要往返进行修改后方可成功申报,造成部分地区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为提高汇算清缴的质量,经研究,决定2006年度全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期限统一延长至2007年5月1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介质申报升级的公告 2009/1/16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营改增纳税申报有关工 鄂政办电[2016] 2016/5/29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 深国税函[2010] 2010/6/2
关于《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业务规则》及业务需求 中国注册税务师 2017/2/28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办理2020年2月份、3月份纳 2020/3/2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 苏国税函[2009] 2009/1/13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年所得 沪地税所二[200 2008/1/22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7/8/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业 2012/1/18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更换新版纳税申报软件客户端的通知 201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