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6]字10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19
实施时间: 2006-6-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8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新申报表的实施。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是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了原申报表的优、缺点,广泛征求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要内容而改进设计的。各级地税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管局领导要亲自挂帅,业务主管科(室)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新申报表的学习、培训、宣传和推广使用工作。
  二、准确理解新申报表的内容及内在联系。新申报表的填报是一项非常复杂、细致的工作,涉及的业务面广,政策性强,填报要求高,各级地税机关要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申报表视频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讨论,完整、准确地理解掌握新申报表的内容、含义和逻辑关系。各级从事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地税干部要克服畏难情绪,做好推广使用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加强对基层税务干部、纳税人和中介机构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更好地理解、掌握新申报表的内容和填报要求、填报方法,有效提高纳税人申报表的填报质量。
  三、按照总局要求使用新申报表。各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新申报表的时间安排和要求,推广使用新申报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我省已于2005年进行了修改,与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差别不大,如部分地区老的预缴申报表节余较多,或由于征管软件未能及时调整好,可适当推迟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但最迟不得超过2006年年底。2006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全省统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新申报表的印制工作由各市自行决定,省局不统一印制。
  特此通知。
  (本件只发电子文件)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 粤地税函[2009] 2009/1/16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规定 大国税发[2001] 2000/11/2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 皖地税发[2014] 2014/5/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 冀地税函[2004] 2004/10/29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 赣地税发[2006] 2006/9/6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 晋国税所发[200 2000/6/20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清 甬地税二[2003] 2004/1/1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企业所得 哈地税联[2008] 2008/5/2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中华人民共和 天津市地方税务 2012/1/1
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37 20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