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发[2006]221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19
实施时间: 2006-12-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21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 ]1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基层局在07年一季度内,对外应做好宣传工作,对内应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贯彻落实。
  2、专用发票最大限额审批,必须填写《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和《防伪税控开票最高限额实地调查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有关审批事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自行处理,一次审批期限也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自行决定;最高开票限额为佰万元,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市局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仟万元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受理,市局派人实地审查审批。佰万元一次审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仟万元一次审批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期限。
  3、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搜集问题并及时上报。
  附:《防伪税控开票最高限额实地调查表》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转发: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 皖国税发[2006] 2006/12/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管理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4/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 内国税出函[200 2004/2/5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云国税函[2004] 2004/2/9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 鲁国税函[2001] 2001/10/23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三起利用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犯罪 川国税函[2003] 2003/5/22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增值税专 渝国税函[2003] 2003/7/28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地增 深国税函[2003] 2003/7/18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实施 豫国税发[2008] 2008/4/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家发改委关 鲁国税函[2004] 200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