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涉税中介机构从事涉税鉴证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6]12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16
实施时间: 2006-8-1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72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涉税中介机构从事涉税鉴证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6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14号令)规定,不具备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资质、未纳入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的单位和其他中介机构一律不得承办涉税鉴证业务。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2/5/3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2年度扩大中介审核范围问题的通 京地税企[2002] 2002/11/20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资质 2012/10/22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税 武国税发[2007] 2007/1/12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全市从事地税涉税鉴证业务 南昌市地方税务 2014/1/1
关于2010年4月1日至30日办理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 穗国税注函[201 2010/5/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浙国税办[2007] 2007/2/26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广州市从事涉税 穗国税注函[200 2008/12/24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 内地税发[2002] 2002/11/6
关于规范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的通知 税总函[2014]22 201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