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销售的货物及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6]29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1
实施时间: 2006-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2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销售的货物及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 国务院令第691号 2017/11/19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 晋国税流发[200 2000/1/14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自治区盐业总公司统一缴纳增值 藏国税发[2009] 2009/10/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 深国税发[2003] 2003/7/29
山东省新产品增值税先征税后财政返还审核退付管理办法 鲁财政税字[199 1996/1/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 川国税函[2001] 2001/7/6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 甬国税函[2009] 2009/10/9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 川国税函[2005] 2005/8/8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加速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 深国税发[2000] 2000/9/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汉江洪水预警报器材装 国税函[2003]12 200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