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6]11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4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8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42号)“军队保障企业移交后进行改组改制的,不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经请示省政府批准,从2006年1月1日起,对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 京地税企[1996] 1996/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创乐电子实业[惠州]有限公司适用企 粤国税函[2005] 2005/5/3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7] 2006/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 京国税函[2008] 2008/9/25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 津国税际[2005] 2005/7/6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苏财税[2008]16 2008/4/14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渝地税发[2006] 2006/8/28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恢复受理2017年度企业所 2018/4/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 京地税企[1998] 1998/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 粤地税函[2006] 20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