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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6]12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24
实施时间: 2006-7-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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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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