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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办转字[2006]6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28
实施时间: 2006-3-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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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处室,各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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