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土地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6]4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8
实施时间: 2006-5-8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9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从思想上、认识上重视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不得放松。
  二、“普通住宅”的认定,一律按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56号)中明确普通住房的标准执行。
  三、应完善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办法。各地应对房地产的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进行调查测算,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并适时调整;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进行清算;具体清算办法由各地级市地方税务局规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 湖地税政[2004] 2005/1/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 渝地税发[2006] 2006/6/6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7号 2018/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5/12/5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政策 青地税发[2011] 2011/12/13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的 成都市地方税务 2010/10/10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京财税[2006]79 2006/4/30
云南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 1995/4/28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及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四 2023/7/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