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土地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市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执行标准进行调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6]55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5
实施时间: 2006-9-25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62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局:
  现将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市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执行标准进行调整的批复》(深府办函[2006]86号)转发给你们,现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执行标准调整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二、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执行标准中“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纳税人只需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三、各区局应及时将有关调整规定通知代征单位,做好有关衔接工作。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 琼地税发[2002] 2002/11/29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 国家税务总局绍 2018/7/5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 津地税地[2010] 2010/9/1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 宁地税发[2007] 2007/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8/5/1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 河南省财政厅公 2025/4/30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财[1998] 1998/4/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京财税[1996]64 1995/5/25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 冀地税函[2004] 2004/8/3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 京地税地[2006] 200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