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本市小规模纳税人2007年增值税核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7]2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17
实施时间: 2007-2-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2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关于对本市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增值税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国税流[1998]114号)的规定,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每年核定一次,各单位应比照市局沪国税流[1999]17号文的有关规定,在2007年5月30日前做好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的核定工作。
  在核定过程中,发现企业2006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各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做好总结工作,具体可在一般纳税人年检总结报告中一并反映,并上报《2007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核定工作情况表》及《超标未认定一般纳税人明细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二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
附件.htm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1/4/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财税[2019]11 2019/1/1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5/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的紧急通知 穗国税发[2007] 2007/5/1
深圳市国家税务发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闻产品征收流转 深国税发[2001] 2001/9/29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通 2015/8/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申报和小微企 宁波市国家税务 2013/10/1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 吉财税[2019]59 2019/1/1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减征增值税小 鄂财税发[2019] 2019/1/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