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科学技术部、外经贸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03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3]21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30
实施时间: 2003-9-3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6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科学技术部、外经贸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03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3]38号)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出口企业2003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要根据新的目录重新进行认定,并报市局审批。
  二、对2003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原认定高新技术产品退税率执行错误的,要及时对多(少)退税款进行清理、调整。
  三、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可按照商品码库中海关标准商品码扩展数字“8”的商品自加码进行申报出口退税。
  四、2003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由市局统一复印发放各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 津科高[2008]17 2008/8/14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及农、林、牧 穗国税函[2008] 2008/12/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 京地税企[1999] 1999/7/9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24 渝税函[2023]37 2023/4/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执行《自 内地税发[2002] 2002/1/16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渝地税发[2001] 2001/12/11
上海市科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 沪科合[2008]25 2008/8/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关税收问题的 鲁地税发[2000] 2000/1/1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管理暂行 鲁财教[2007]26 2007/7/12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二00七年深圳市第十一批高新技 深国税办转字[2 20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