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部队出售住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6]20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0
实施时间: 2006-10-2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8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安庆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部队出售住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请示》(宜地税[2006]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第二款“为了支持住房制度的改革,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庆市支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池州军分区出售住房,若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可暂免征收营业税。否则,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云经体系[2006] 2006/4/29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合作基 云地税一字[200 2000/1/24
北京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京财税[2010]91 2010/1/18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 穗财法[2010]46 2010/5/17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云财税[2005]57 2005/6/23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有关业务 黔地税发[2001] 2001/3/7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3]24号 2013/12/24
关于新疆库鄯输油管道运输业务营业税纳税地点的通知 国税函[1997]64 1997/11/28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税收政策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2] 2002/1/1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粤财法[2007]16 200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