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6]65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28
实施时间: 2006-11-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63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税务登记分局、各区局、各稽查局(不发第七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实际现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鉴于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执行口径的补充修订内容较多,且此前已有不少单位开展了培训工作,因此请各单位抓紧学习总局新的政策文件规定,并进一步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
  二、有关新申报表的具体使用时间,市局将另行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2018/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 冀国税函[2002] 2002/11/18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 苏地税函[2005] 2005/7/28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05 赣地税函[2006] 2006/9/30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若干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税二发[2 2001/2/8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 浙嘉地税二[200 2000/1/2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技 粤国税函[2005] 2005/1/27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 鲁地税发[2006] 2006/5/23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 苏国税函[2007] 2007/2/5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2025年1月 202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