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进[2006]4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7
实施时间: 2006-9-2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647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增列禁止向朝鲜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的公告 商务部工业和信 2018/4/8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 青国税发[2006] 2006/2/10
关于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出口退[免]税权限的批复 税总函[2015]43 2015/8/10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湘财税[1997]57 1997/1/1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 辽宁省国家税务 2013/12/23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 鲁国税发[2006] 2006/3/1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 鲁国税发[2002] 2002/12/1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东莞市东方叶杨实业有限公司出口视 粤国税函[2006] 2006/4/1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佛山市南海永华木业有限公司出口视 粤国税函[2006] 2006/5/22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工 豫国税发[2007] 20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