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赫克力士化工[江门]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6]42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29
实施时间: 2006-8-29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5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赫克力士化工(江门)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的请示》(江国税发[2006]18号)收悉。关于赫克力士化工(江门)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的问题,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税函[2006]737号),同意该公司从2006年度起,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局应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5号)及《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粤国税发[2004]23号)的规定,若发现其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应终止其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的资格。
  此复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 内财税[2002]14 2002/4/2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和改变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皖地税[2003]99 2003/7/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 鄂国税发[2005] 2005/5/26
国际税务司关于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 际便函[2005]33 2005/3/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国税函[2003]79 2003/7/7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办理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2018/1/12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韩国进出口银行从可隆科技特[张家港 苏国税函[2006] 2006/2/14
关于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通知 税总函[2017]13 2017/4/1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芬兰工业合作基金会取得贷款利息免 粤国税函[2005] 2005/6/7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 云国税函[2004] 200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