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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修订《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7-6
实施时间: 2026-8-5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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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修订了《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并适时实施效果调查评估安排,原《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深外管〔2024〕5号)中的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同步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反馈,联系电话:0755-22192853。
  附件:
  1.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2.修改内容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6年7月6日

相关附件:
1.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docx    
2.修改内容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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