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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和管理会计工作室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财会[2026]7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6-7-22
实施时间: 2026-7-22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管理会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10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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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功能区)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会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济南市人才政策“双30条”(2026版)》的相关政策,开展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和管理会计工作室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至58周岁;
  (四)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按规定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教学科研业务骨干除外);
  (六)同一人选不得同时申报济南市级其他会计人才工程、国家级会计人才工程、省级会计人才工程,以及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低一级会计人才工程。
  二、推荐对象和方式
  (一)会计高端人才。(1)济南市规模以上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2)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3)济南市规模以上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业务骨干;(4)驻济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教学科研业务骨干。
  (二)管理会计工作室。由济南市财政局授牌在济南市域内成立的管理会计工作室。
  (三)推荐方式。会计高端人才和管理会计工作室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会计高端人才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隶属财政部门或单位所在区财政部门报送,管理会计工作室向市财政局报送。
  三、评选条件
  (一)企事业会计高端人才。具备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特别优秀且聘任会计师5年以上(含5年)的在岗会计人员;在所在企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会计等部门负责人;济南市会计领军优秀学员优先。其中:企业会计高端人才所在企业为济南市域内规模以上企业,能够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同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为济南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重点倾斜“13+34”产业链关联企业;工作实绩突出,创新能力强,运用财务管理新方法、 新技术取得显著效果,产生可观经济效益,经市财政局确认具有推广和普及价值的优先。事业会计高端人才,所在单位为市级或各区县(功能区)级事业单位;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政策驾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在加强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内控体系建设、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强化资产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二)中介服务会计高端人才。具备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所在机构为济南市域内规模以上中介机构,信誉良好,为济南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记录,积极推动会计中介机构行业发展和进步且成效显著;获行业表彰奖励者优先。
  (三)大中专院校会计高端人才。拥有经济或管理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济南市大中专院校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科研能力强,在权威期刊(如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完成省部级课题2项以上,出版一本以上专著,在会计制度、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领域有突出研究成果;在会计人才培养上成绩突出;获市级以上政府表彰优先。
  (四)管理会计工作室。济南市域内设立的管理会计工作室;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相关工作给予资金、人力等支持;管理制度健全、目标明确,实施团队有力;在管理会计应用和实施等方面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提高运营效率、管控成本、风险防控、完善内控内审、支持管理决策、开展重大投融资、完成上市或并购重组等重大任务上做出突出贡献;经市财政局确认具有推广价值,汇编典型案例给予普及的优先。
  四、工作程序
  (一)会计高端人才评审流程为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选拔审定、研究确定。
  1、组织推荐。会计高端人才评审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由济南市各区县(功能区)财政部门组织本区县(功能区)内单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人选(同一身份只能申报一种人才类别,同一单位只能报送一人),将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推荐表(附件4)汇总后,连同申报材料报济南市财政局。
  管理会计工作室由所在单位推荐,由单位说明研究方向,审核申报材料,提出申请报送济南市财政局。
  2、资格审查。济南市财政局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济南市各区县(功能区)财政部门,及管理会计工作室所在单位推荐名单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3、选拔审定。济南市财政局从专家评审库中随机抽取部分专家,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对初选人员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在有关网站和所在申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4、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的,经济南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上报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最终确定正式名单,对入选人员和管理会计工作室开展奖励和相应服务工作。
  五、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二)相关资料下载。
  《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申报表》(附件2)、《济南市管理会计工作室考核表》(附件3)样式,可登陆济南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jncz.jinan.gov.cn)查阅和下载。
  (三)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3日。请各区县(功能区)财政部门按上述材料要求审核汇总,于2026年8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济南市财政局(龙奥大厦C632),联系人:柳聪明;电话:51707973  51707573。
  六、注意事项
  (一)特殊事项说明。2023年度已按照《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和管理会计工作室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23]4号),由各区县(功能区)财政部门组织本区县(功能区)初审推荐的会计高端人才人选,无需重复申报材料,如对原申报材料需要更新的可补充提报,但需要按照通知要求提报《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推荐表》EXCEL电子版(附件4)和承诺说明(附件5)扫描版。管理会计工作室考核申报,需要取回2023年度报送的申报材料,更新完善后重新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
  (二)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填报相关材料。推荐单位要对有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确保资料填报完整、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对于隐瞒、虚报等违规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三)严格推荐选拔标准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各区县(功能区)、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评审标准和程序,按照规定要求推荐选拔会计高端人才。
  (四)扎实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区县(功能区)、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推荐选拔会计高端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和鼓励会计人员积极参与,促进会计人才集聚发展。
  附件: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和管理会计工作室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1: 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管理会计工作室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2: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申报表
  附件3:济南市管理会计工作室考核表
  附件4: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推荐表
  附件5:财政部门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6:承诺说明
 
  济南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和管理会计工作室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管理会计工作室申报材料要求.pdf    
附件2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申报表.docx    
附件3:济南市管理会计工作室考核表.docx    
附件4: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推荐表.xls    
附件5:财政部门联系方式一览表.pdf    
附件6:承诺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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