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其他行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会计法普法宣传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8-8
实施时间: 2024-8-8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好新会计法普法宣传活动,我厅制定了《湖南省新会计法普法宣传方案》(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罗新宇、谢晶晶
  联系电话:0731-85165793
  附件:湖南省新会计法普法宣传方案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8月8日
 
  附件
  湖南省新会计法普法宣传方案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新会计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引导全省各级各单位、广大会计人员准确把握新会计法精神,省财政厅将开展“六个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省全行业知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确保新会计法在我省有效贯彻落实。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新会计法学习宣传,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全行业法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省蔚然成风,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普法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会计法修改背景、意义,立法原则、基本制度和各项规定;新旧会计法对照;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等系列配套法规制度。
  三、时间安排
  全省集中普法宣传时间为2024年8月至12月。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可从实际出发,适当延长时间。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一次学习讲座。举办一期湖南财政讲坛,邀请财政部会计司领导作专题讲座,全面宣传新会计法修改背景、意义、内容等。讲座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方式,参训对象延伸至省直各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分管领导以及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扩大培训覆盖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习联动机制。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要分阶段、分类型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实效性强、参与度高的新会计法教育培训,推动新会计法进单位、进基层等,确保两年内实现对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等全覆盖培训。
  (二)开展一次网络知识竞赛。组织建设新会计法知识竞赛题库,重点测试新会计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主要内容。设计网络知识竞赛规则和奖项,激励单位和个人参赛,达到“以赛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竞赛效果。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要广泛发动所辖单位、会计人员积极参赛,鼓励各级各单位配套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知识竞赛,确保实现行业全员参与、广泛覆盖。
  (三)发表一篇署名文章。以省财政厅党组名义在主流刊物发表关于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署名文章,阐述法律修改的重要意义,阐释法律修改的主要内容,阐明法律宣传贯彻的任务要求,加快推进新会计法在全省贯彻实施。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可在相关平台或媒体发表专题文章,阐述对新会计法修改的认识和思考。
  (四)组织一次征文比赛。以新会计法实施为契机,在全省开展“与会计法共成长”主题征文比赛,选取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和推介,强化示范引领。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要鼓励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会计人员积极参赛,并择优选送稿件参评。
  (五)开设一个宣传专题。在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和“湖南财政普法专栏”开设新会计法宣传专题,及时发布财政部权威发布的新会计法系列解读,转载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财务与会计等主流刊物对新会计法的政策解读、疑难解答等文章,让全省会计人员第一时间获取及时、全面的政策动态,提升新会计法的知晓度。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要密切关注专栏更新动态,当好新法宣传传声筒,及时将最新政策传播到本地区、本单位。
  (六)组织一场行业沙龙。发挥高端财会金融人才的头雁作用,邀请部分优秀人才围绕新会计法进行主题分享,在交流和碰撞中共同探讨在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下,会计人员如何遵守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尽职勤勉工作,共同守护行业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财政厅会计处、税政法规处、干教中心、财政监督局、办公室(政研室)等厅内相关处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平台支持等方面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坚持上下一盘棋,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保障落实措施,形成各级各单位齐抓新会计法宣传贯彻的工作合力。
  (二)创新工作方式。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宣传贯彻新会计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充分运用“报、网、微、屏”等媒体平台,以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要切实强化工作贯通,将新会计法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突出常态长效。新会计法普法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要深刻认识新会计法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意义;要注重将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推动新会计法宣传融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常抓长新、见行见效,力戒形式化、套路化,避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会计法 主席令8届第17号 1993/12/29
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 财会字[2000]3号 2000/3/6
关于开展《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 财办会[2016]16 2016/4/21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0/4/28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 2024/8/10
会计法[废止] 主席令6届第21号 1985/5/1
关于做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巡查验收工作及检查工作 财会[2001]55号 2001/11/6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 2019/10/2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进一步宣传贯 浙财会字[2005] 2005/5/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