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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嘉人社[2026]13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6-3-23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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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财政分局:
  为助力缩小“三大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鼓励多缴多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等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具体为:2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360元提升至每人每年500元。
  各地要充分发挥缴费补贴的导向作用,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多缴多得。重点聚焦低档次缴费人员、中断缴费人员等群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城乡居民全面、准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政府提高缴费补贴的惠民举措,真正认识到多缴费的好处,通过提高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促进待遇提升,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财政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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