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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中基协发[2026]12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26-6-8
实施时间: 2026-6-12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1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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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公私募投资管理人员兼任管理,提高公私募业务风险隔离要求,持续提升行业合规水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兼任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兼任指引》经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26年6月12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
  2.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修订说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6年6月8日

相关附件:
1.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pdf    
2.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修订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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