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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公布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四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通告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26]1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5-25
实施时间: 2026-5-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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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动我区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对公益性社会组织提出的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申请的审核,现将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四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税收优惠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四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一)广西桂林旅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都安瑶族自治县慈善会
  (三)玉林市玉州区慈善会
  (四)广西柳州职业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五)合山市慈善联合会
  (六)百色市田阳区慈善促进会
  (七)东兰县慈善会
  (八)桂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九)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纳税人通过上述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国家税务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 政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民 政 厅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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