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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功能模块的具体用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5-25
实施时间: 2026-5-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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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功能模块主要为帮助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取得的长期资产对应进项税额。对于原值大于500万元的长期资产,入账且抵扣了进项税额的,需关联填报【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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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6/1/1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即问即答 202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