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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 ]》 的通知
发文文号: 藏市监[2023]47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5-22
实施时间: 2023-6-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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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 (市 )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拉 萨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藏青工业园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 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歇业制度纾困效应,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西藏自治区市场主体歇业各案管理办法(试行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关附件:
西藏自治区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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